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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盧鳳英 2001年1月份,邪惡耍出極端邪惡的花招,打印4條框框叫我們每個人在上面簽名,就是所謂的4條規定—到哪�堨h要向邪惡請假,經常打電話等非法無理的要求。嚴正聲明:邪惡強加給我們的一切迫害及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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