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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美華 我於1997年有幸得法的,身心得到淨化,多年多種頑疾不見了,真是無病一身輕。99年7.20後,邪惡之首利用手中的權力與惡黨互相勾結,對宇宙大法和大法徒進行了不擇手段的迫害。我在高壓和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有過修煉人不應有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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