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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靜 99年7月20之後,由於學法不深,向單位書記口頭說不煉了,想敷衍一下,給大法抹黑,還在派出所寫下了在兩會期間“不上北京”的保證,還有在派出所所錄的筆錄,印手印,簽名,代別的大法弟子在勞動教養書上按的手印等一切不符合法的思想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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