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 靜梅
本人由於學法不深,在親情的壓力下沒能嚴格要求自己,給派出所寫了保證書。愧對師父,給大法抹黑。
現鄭重聲明:所寫過的一切違背大法的嚴詞一律作廢。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匯入正法洪流,真正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7/8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