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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明輝 2002年7月20日,父親遭受迫害後被釋放,我去看守所接父親,由於當時還未正式走入大法修煉,對邪惡迫害的本質認識不清,所以在“保證”上簽了字。現在通過深入的修煉大法,認識到當初向邪惡簽字、作“保證”是不對的,違背了師父和大法。今特此嚴正聲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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