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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亞政 我妻子在2000年進京證實大法時,被非法判兩年勞教。由於當時受政府謊言的欺騙,我在給我妻子的信中曾誹謗過大法。管教認為我有幫教能力,於是在勞教所2001開大會時,大隊長邀請我在全所大會上發言,我因怕家屬在勞教所受磨難,而違心配合。過後十分後悔,大法是救人的,我怎麼可以隨意誹謗。因此,我現在嚴正聲明,我過去違心所講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我會用自己的行動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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