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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蔣宛辰 99年以後,我曾因為學法不深,在單位的壓力下寫過一份“保證書”,現聲明作廢。2001年∼2002年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曾被迫在“思想匯報和解教書”的簽名處簽寫過勞教人員。現聲明我所說、所寫及所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2002年10月我在勞教所被加期近一個月後,又被送往洗腦班,非法關押了4個多月。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不精進,加之放不下對情的執著,在邪惡的壓力下做出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玷污了大法,也背叛了師父,我深深的感到痛悔,現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家人(父親和丈夫)曾被迫替我寫過“保證書”、簽過字,領過洗腦班證書以及被迫給洗腦班做過“錦旗”等,在此也一律聲明作廢。所有單位領導和親人曾替我說過、簽過或做過的一切損害大法的事也全部作廢。我要按著師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洗刷掉自己的恥辱,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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