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史曉翠

    98年我有幸得法,那時我15歲。大法給我帶來的美好無以言表,我明白了人生的含義也懂得了修煉的道理。99年邪惡的迫害,我和父母被綁架到了當地拘留所,父母簽的“保證”中也寫了我的名字。事隔一年我和媽媽再一次被綁架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5天,在親人來接我們回家時,媽媽單位讓寫了“保證不再進京”,也簽上了我的名字。2002年我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被警察以及邪悟的人強行按著手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十六大時勞教所的瘋狂迫害中,我又被逼迫寫“三書”。嚴正聲明:曾經在被非法關押、迫害中,違心的說過,寫過的所謂 “保證”一類的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不愧“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