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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青林 我在修煉前大病小病很多。每天都在非常痛苦中度過。1993年,我有幸參加了師父的傳法班,身體健康。2000年至2001年我被綁架送進拘留所迫害,判我3年勞教,我不配合邪惡,並抵制惡警亂法行為,最後惡警所長沒辦法,對我家屬恐嚇,讓我家屬洗腦我。由於我學法不深,悟性不高,做了不該做的事,寫了“保證”,回來後,我心�堣@直很後悔。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抹了污點,對不起師父。我聲明:我所寫的“保證”,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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