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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桂 我學法一年多就趕上99年迫害大法,那時我學法不深,有很多不好的常人心沒去,結果被邪惡迫害,經常被當地公安分局、派出所、保衛科、所黨委、社區,還有我丈夫單位的領導等非法迫害,他們常來我家,讓我寫“保證”、簽字。那時我本人雖然沒有寫,但是我丈夫代我寫了“保證”和簽字。邪惡對我迫害最嚴重的時期是2002年5月份,公安分局和派出所4個人來我家,強硬把我拖上車,送到市看守所,15天後才把我放出來。聲明:以前我丈夫代筆寫過的甚麼“保證”、簽字以及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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