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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洪敏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弟子的家屬。四月一號我老伴被惡警綁架到拘留所,我中午回家知道後就去派出所要人。四月二號兩個警察把我老伴送回了家。警察給了我一張紙叫我寫上我的住址、電話及老伴的姓名,老伴不讓我寫,可我迫於惡警的壓力還是寫了。現在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無形中配合了邪惡。這些年來由於受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毒害,我曾有過對不起大法及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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