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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健、崔永、崔玲玲 我在2000年由於證實大法被抓入拘留所,另在警察來家騷擾時,由於法理不清,和警察說了些模稜兩可的話,並在警察的調查書上(“不再煉功”)簽了字,現在認識到這是配合了舊勢力,配合了邪惡,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全部作廢。崔玲鈴在2004年從公安局接大法弟子出來時,在給該弟子所定的“取保候審”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在認識到這也是配合了邪惡。聲明:所簽的字,作廢。崔健2004年由於證實大法被抓,後辦理了“取保候審”,他的家屬在警察來家騷擾時,代寫了“不能隨便外出,進出要向有關人員匯報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已認識到這就是配合了邪惡,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取保候審”的罪名也絕不承認。現聲明:家屬代簽的“保證”,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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