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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伍文秀 1999年7月22日半夜,我被非法抓到本地派出所,第二天被強迫收看誣蔑大法的電視節目,在被非法審訊中,我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簽了字、按了手印、照了相。後來在看守所,我又被強拉著手按了手印、照了相,還在勞教書上簽了字,並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在勞教所被迫害期間,我邪悟了,說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話,按了手印、簽了字,還寫了“悔過書”,並打電話叫家�堣H把我的大法書、資料、法輪章交給邪惡;另外還給政府、縣委書記、縣婦聯及縣公安局和派出所、本單位領導都寫了信。在洗腦班上,我也曾有過很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聲明:我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統統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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