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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雲肖、張敬茹、申同彩、劉榮岑、丁榮端 我們99年7.20以後,市公安局把我們村凡是煉過法輪功的人都抓進了派出所、看守所,辦學習班,逼迫寫“保證書”,它們還罰我們的錢,但即使被罰了錢不寫保證書也不讓回家,到鄉政府和村委會還要關押在學習班。當時迫於家庭的壓力,自己有怕心加上正念不足,向邪惡寫了“保證書”。幾年來通過學法修煉,隨著正法的推進,特別是近兩年學習師父的經文,我們認識到當時寫“保證書”是配合了邪惡,是不符合修煉人的要求的。聲明:當初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文字,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5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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