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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文華 99年7.20我依法上訪被劫持,在舖天蓋地的邪惡打壓逼迫下違心的簽了字。此後每逢節假日、敏感日,街道、社區不斷的騷擾,2003年惡警帶領街道、社區等7、8人之多,非法把我綁架到洗腦班,使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之後社區又多次到家騷擾並逼迫親人,使親人在逼迫、恐嚇無奈的情況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並出示病史證明。通過學法,向內找,認清了邪惡的本質。聲明:過去所簽的字及親人所寫的“保證”及“病史證明”等,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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