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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祝偉 自1999年7月20日以後,迫於單位的壓力,曾違心的說過寫過“不煉功”的保證。被非法關押期間,也曾配合過邪惡,在拘留證、釋放證上簽過字,照過相。由於江氏一夥長期唆使邪惡之徒對法輪功學員不斷的騷擾與迫害,我心理承受的壓力過大,也曾有過“不想煉了”的念頭,說過這類的話。嚴正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及思想,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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