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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芹 7.20迫害大法開始後,單位領導經常找我談話,說要把我“從法輪功中解脫出來”。當時由於自己法學得不好,沒有真正的明白法理,用常人心去對待這場迫害,交出了部份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最後它們還是沒有放過我,用了“軟”辦法來讓我放棄修煉。結果我在它們要求的四條上簽了字。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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