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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永霞 我先生於97年得法。在2004年的時候上天安門去證實大法,被非法關在當地看守所。由於身體原因被迫釋放。這時公安單位讓他寫“保證書”,不寫就送洗腦班,他堅決不寫。當時我心�堳飫`怕,我替先生寫了“保證書”,在邪惡逼迫下把師尊的教功圖毀了。我心�堣@直不安,想借明慧網站發表聲明:我寫的“保證書”作廢。現在我也煉功學法了,按照師父教導努力做好三件事,堅信師父,堅信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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