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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炳華 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時,在邪惡的高壓下,我違心的交了一些大法書籍、師父的講法錄像帶、法像、法輪圖。2000年上半年,我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時,寫了“保證書”、簽了名,配合了邪惡。在我受迫害時,邪惡還逼迫家人寫了“三不保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聲明:我和家人寫的“保證書”、簽的名、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決心學好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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