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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蕊 我於1997年6月有幸得法,後來在修煉中一身疾病痊癒,在7.20大法遭受江氏集團的非法鎮壓中,我在審訊記錄上簽了名。2001年1月我進京證實法,在北京遭到壞人的迫害、警察的毒打,後來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之中,正念闖出監獄。回家後被地方公安局非法拘留7天,在壓力下人心太重,寫了“不再上訪的保證”。這些都是錯的。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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