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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臧忠民 99年7.20遭到非法鎮壓後,自己違心的在單位填了表和寫了“保證書”,做了大法修煉者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損失,給自己造成了污點,對不起師父慈悲苦度。嚴正聲明:以前在遭受迫害時,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否定舊勢力一切安排。從新開始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堅定實修。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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