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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彩霞 99年7.20以後,在單位領導寫好的“不煉功保證書”上簽了字。在十六大召開之前,邪惡又逼迫學過大法的人必須寫“三書”,在我拒絕的情況下,他們就找到我的家人代替我寫了“三書”。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及我的家人代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定不移的做好三件事,走正師父安排修煉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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