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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淑英 我從99年正月得法後,身體的病痛全都沒有了。1999年7月20日,大法與師父遭到邪惡的誣陷迫害,我就於2000年清明和2001年6月到北京證實法。每一次從北京回來都被本鄉的“610”迫害,非法罰錢、非法拘留等。由於學法不深,在迫害期間,向邪惡寫了“保證書”,“保證不煉了”,他們才放人。現在我知道了這是修煉路上的一塊污點。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一切“保證書”全部作廢。努力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精進實修。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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