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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史宗英 我今年61歲。98年初喜得大法。得法後,多年的頑疾痊癒,思想得到淨化。明白了生命的價值和活著的真實意義。99年7.20後邪惡瘋狂迫害下,我違心的說過不符合大法和不敬師父的話。特別在看守所和洗腦班的高壓下,寫過所謂“不煉、悔過、揭批”。我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決心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清除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彌補以前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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