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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娟 我在2002年10月講真像中被惡人告發,被邪惡迫害非法關進了當地看守所,由於執著心不去,在看守所違心的說了“不再煉法輪功”的話,還在談話記錄上按了手印。現嚴正聲明,我在被迫害時,在看守所講的“不再修煉法輪功”的話全部作廢。嚴格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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