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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忠梅 99年7月22日,街道幹部代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上面名字寫的是張冬梅,並讓我看了,當時我沒當回事兒,認為不是我的真名。現在聲明,以前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 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緊隨師,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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