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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品珍 我因為講真像、掛橫幅,被派出所迫害,在惡警的逼迫下,我說出了幾個同修的名字,而且在惡人寫好的“不修煉”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後來我被送到公安局,他們逼我交了500元錢,還給我照了相。現在我認識到這些都是錯的,特此聲明:以上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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