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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福成 我於99年7月21日給單位簽了字,但實際我沒有停止學法、煉功。在2001年2月,派出所又來逼迫簽字,我又簽了,還是繼續學法、煉功。現在我認識到,這是以謊言矇混過關,不符合大法要求,根子裡還是有怕心。現在我聲明上述二次簽字作廢。我要加倍彌補,全心全意修法輪大法,再不怕任何妖魔鬼怪。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0/15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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