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翟素英

    去年9月19日,中午我被4個警察從家中綁架走,到分局,心正念足,在老師的保護下,我出現嚴正的“病態”,直到半夜11點他們不趕收我,只好放我回家。以後惡警常找我幾個孩子,幾次到家中找我去分局,沒完沒了的,由於我執著於親情(小女兒)怕他們抓我送勞教,所以在他們逼迫下,照抄了他們早已寫好的三條:“不煉功、不發放傳單、不去上北京、跟黨走,做個好公民”是我違心寫的,我錯了,對不起恩師對我的苦度和保護,我聲明我寫的“三條”作廢。以後更好修煉,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好好修煉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