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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樊蘭娣 我是1996得法的,99年大法受到迫害,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交大法書、師父的佛像,並“放棄了修煉”。又學了別的功法,最使我痛心的是還燒燬了大法書和法輪章、煉功帶。聲明:我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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