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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占雲 2003年12月7日我和幾十名同修開法會,被國安局綁架,在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下,三天將我無罪釋放,在釋放之前邪惡讓我寫了一份對這次被抓的“認識”,在釋放當天邪惡的國安又讓按原來寫的“認識”又重寫一遍,而抬頭換成了“保證書”,當時我用人心看問題,認為寫的內容不是“保證書”,通過我不斷學法,使我從內心明白我寫的“認識”換成了“保證書”,為邪惡提供了迫害法的根據,給大法造成了負面作用。我嚴正聲明:在我被綁架期間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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