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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德俊 99年7月20日大法遭邪惡非法鎮壓後,本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關押2次共90餘日,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在邪惡的高壓強迫下違心的簽了所謂“保證”及其它材料(最後一次逼家人簽的),做了不該做的事,給自己修煉留下污點,深感痛心,深感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高壓強迫下所簽的(包括家人代簽的)所謂一切“保證書”及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思想,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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