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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彩霞 由於以前學法不精進,以及種種常人之心的障礙,當親人被邪惡迫害,非法拘留要放人時,我又因執著親情,做了我弟弟的保釋人,而且給邪惡寫了“不進京上訪”的保證,還有從邪惡迫害開始,當面對邪惡找我時,用常人心對待,沒有正面證實大法。聲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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