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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禮年 我是97年的法的,通過修煉我的身心都發生很大的變化。99年非法打壓大法,我到市政府表達心聲,被綁架,送回當地派出所關押,在被迫的情況下我違心的收書交書,寫了“不煉功”的保證。聲明: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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