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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瑞仙 在學法對法理認識不清時,我曾經向邪惡寫過“保證”,2004年陽曆年期間,邪惡又一次瘋狂的迫害,到大法學員家翻大法書,這次我也包括在內,被翻了兩個小時,惡警僅僅拿到幾張講清真像的護身卡片,罰款3000元,在情心執著下違心的符合了邪惡。嚴正聲明:我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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