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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德根 我在7月20日期間給單位寫過“不在外面煉法輪功”的保證,在派出所填過一次表、簽過名,去年派出所來家問過我煉功沒有,我說過“我沒有煉”,在前兩年也同樣問過,我也同樣回答說“沒有煉”。經過學法認識到我的錯誤。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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