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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敬姬 我曾被安全局非法抓去,蓋了黑色的十個指印和手印。給我腦前掛上“邪教”拍了像。被 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時候,管教為應付上面的檢查,預先擬好了有違背大法內容的記錄,讓在押人員全部簽名,我也簽了名。現聲明:我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 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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