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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改煥 2004年12月,在車站講真像時不慎被惡人舉報,後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回。因我不識字,讓我按手印,頭腦不清的就順從的按了。現在悟到那是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現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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