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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興玉 我99年2月得法。在共產黨流氓政治集團高壓迫害下,公安分局、派出所多次找我簽名:“政府報到簽名,抄家罰款簽名”等。通過學大法認清是邪惡的迫害。我嚴正聲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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