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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沉光海 我從99年7月∼2000年,在派出所被迫所寫的“保證書”和“悔過書”之類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以後堅信大法,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償還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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