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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福平 99年7月,為了說明事實,我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上訪權利到北京“信訪辦”上訪,誰知警察非法判我教養。在看守所和勞教隊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寫了與“真善忍”大法相違背的東西,這是我的根本執著放不放,被魔帶動下寫的,同時也是違心的,是我心口不一的魔性表現。背離了李洪志師父對弟子的教誨,使我的內心深感痛苦。現在正式聲明:在看守所和勞教隊所說、所寫與大法相違背的話、“材料”一律作廢。決不配合邪惡的一切要求。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對得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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