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楠、劉文芳 在學校舉辦的一次簽名活動中,我與母親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老師又以"不簽名便開除"強迫我們簽字,終違心地在“保證書”上簽了名。在我看過《明慧網》文章選編後,突然醒悟,以前那種做法是不正確的。雖然我不是一名大法弟子,可我十分支持李洪志老師所說"真、善、忍",反對江澤民流氓集團隱瞞事實的作法。本人與母親在此聲明,我和母親在保證書籤的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