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鄒傳明、鄒芳 99年10月下旬,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被派出所非法抓回,罰款6000元並拘留十五天。回來後她拒寫“保證書”。為權宜之計,我和女兒為她寫了一份“不在公開場所煉功、不外出的保證書”,現聲明作廢。今後,要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