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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何琳

    2000年我因證實大法被抓、勞教的過程中,做了很多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在其他弟子被打、被迫害時,甚至被電擊得大小便失禁的情況下沒有正念,認為自己該承受的由自己來承受;有時還配合邪惡在一些調查材料上簽字、按手印;在邪悟者或惡人面前,只是自我抵制或提醒相關的弟子,卻沒能揭露它們;寫下了“認錯書”,承認自己去天安門打橫幅的行為不對,寫下了不參加大法“非法”活動的保證;離開勞教所後,家屬還送給勞教所“錦旗”,自己竟沒有制止;並在怕心的驅使下,幾次在別人面前說:“不煉了”;母親在強大怕心的控制下,不敢將我曾保護在親戚家的大法書籍保留,提出處理掉,自己竟順從,還和丈夫將處理掉的大法書偷偷扔掉;更可怕的是差一點兒走入邪悟;我錯過了一次次講真像的機會,荒廢了寶貴的救度世人的時間。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嚴正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唯有按照師父說的抓緊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才無愧於師父、無愧於大法、無愧於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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