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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廖百菊

    我今年66歲,我於97年8月喜得大法,通過一段時間的集體學法、煉功,身體得到了健康,與藥無緣了,家�媬豸H都受益了,我感謝師父,感謝大法。從99年7月22日中央電視台播出非法取締法輪功,我們派出所的不法人員逼迫我村的大法學員交大法書,我交了一本《轉法輪》。2000年3月8日,我在功友家參加集體學法,被當地群眾舉報,20多人全部被抓捕,我被拘留48小時,回到家後,二派出所的不法人員和我村幹部召集被釋放的學員辦洗腦班,逼迫我們每人表態,再不煉法輪功了,我就他們表態“不煉了”。2000年7月,派出所人員和村幹部又召集我們到村辦公室,逼迫我們寫保證書,不煉法輪功了,不准宣傳法輪功,還要求籤上自己的名字,因我沒文化,他們把寫好的保證書拿來,要我一筆一畫的湊合起來寫上自己的名字。2001年8月,派出所不法人員把我叫到辦公室,要我印手印,給我照相,我這次又配合了他們,回家後才醒悟,一切都不該去配合邪惡,以上都是我學法不深,有怕心,沒有對照大法去做,給正法造成的損失。通過這幾年不斷學法,師父法身的點化和看了明慧週刊,同修的文章,我的悟性有所提高,我現在嚴正聲明,從99年至2001年,我所寫所說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按照師父安排的路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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