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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修芝 我今年60歲,我於97年5月喜得大法,因我手痛,端飯碗都不行,修煉後不知不覺我的手就全好了,我悟到這是大法的威力,在我身上顯了奇效,我感謝師父,感謝大法。從99年7月22日中央電視台播出非法取締法輪功後,派出所不法人員,召集煉法輪功的學員開會,逼迫我們交大法書籍,當時我有怕心,我就交了幾本大法書。2000年3月8日,我在功友家參加了集體學法,被當地群眾舉報,20幾名大法弟子全部被抓,我被拘留了24小時,釋放我的時候,拘留所的不法人員要我寫“保證書不煉法輪功”,我蓋了手印,由於我法沒學好,做錯了。現在我嚴正聲明,從99年至2000年,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堅決按照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走,做好三件事。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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