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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鳳蘭

    2005年1月份在發小冊子救度眾生時,由於當時正念不足,公安局把我抓去。符合了邪惡,給邪惡錄的口供、簽了名。我被拘留時孩子哭鬧,叫我跟邪惡說不煉了,好出去,我當時沒說不煉了,但也動了心。也希望自己能早點出來好救度眾生。在出來的時候,邪惡從我女兒手中罰了三千元錢,惡警說:你再煉就再罰你款,抓一回罰一回,在經濟上把你們搞垮。但在出來時邪惡又跟我說:出去不要煉了。雖然我不是從內心說的,但我也答應了一聲。以上都是由於學法少,沒能嚴格要求自己的心性,關鍵遇到問題時,沒達到抑制邪惡,正念正行,無意中配合了邪惡,叫邪魔鑽了空子,雖沒給大法造成損失,但是按一個煉功人的標準衡量是不夠的。我做錯了,對不起師尊。今天我寫嚴正聲明,徹底清除邪惡的干擾,緊跟師父,按師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加倍努力,堂堂正正的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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