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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開國 我1999年得法的。2000年3月8日被派出所惡警抓捕,2001年3月15日由政府強制洗腦兩天,要我“不煉功”,2003年陽曆9月由政府邪惡到我家搜索大法資料,收到煉功帶,在詢問筆上強制蓋了手印。2003年春節30天晚我證實大法張貼大法標語,我被出賣,2004年3月被縣公安、國安抓捕,拘留15天,押金3000元,並在詢問筆錄上我蓋了手印。在5年中,去派出所5次蓋手印。嚴正聲明:我在惡警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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