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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清芬 我於96年3月得法的。自99年7月20日以後,當地把我列為重點控制對象。於2000年春節把我和其他十名學員抓去關押了18天。逼著寫“保證”,罵師父,各種形式的表態。家�堣]逼著多次表態和寫“保證”。我嚴正聲明:我那些各種表態和“保證”以及不利於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徹底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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