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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戴竹梅 我於2000年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押回本廠,失去人身自由,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迫於家庭壓力,在對親情的執著及怕心等多種執著心的驅使下,接受了所謂的洗腦,說了一些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話,並且丈夫還代寫了“不修煉保證”,去年七月,在本廠壓力下,丈夫又代簽了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我會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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